项目名称: |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2208-330200-04-01-430532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张洁莹、柯宁 电话:0574-83888483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董顺杰、殷崇珊、钱丽娟、徐新宇 电话:0574-88269322 |
项目概况: |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2座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分别为云龙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及南部新城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本线初、近、远期均采用市域A型车4辆编组,速度目标值160km/h。云龙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所址位于云龙车辆段内,云龙车辆段地理位置在云龙新城东北侧,周边现状为农田,该地块地势较为平坦。南部新城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所址位于宁波市象山县滨海大道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内。2.3计划工期:621日历天(2024年4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南部新城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云龙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投入运行之日起分别计算)。2.4招标范围:(1)南部新城、云龙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含设备及电缆采购)工程;(2)南部新城、云龙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以上范围含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33777万元。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
招标规模: | 线路起自4号线轨道交通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贤庠、大徐、人民广场,终点站为大目湾站,预留延伸至石浦接轨条件,线路总长61.45公里,设站10座,全线设云龙车辆基地1座及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2010220020574004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337,77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2-18至2024-03-26,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26,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87187749 |
信息来源: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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