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 七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南 通 至 宁 波 高 速 铁 路 站 前 Ⅸ 标 项 目 经 理 部 三 分 部 下 构 钢 筋 厂 桁 吊 采 购
询价书名称 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下构钢筋厂桁吊采购 询价书编号 TSJY-2024-SBCG001
联系人 吕洪垚
联系电话 18349226365
电子信箱 2490974583@qq.com
采购单位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苏嘉甬高铁TYZQ-9标段三分部
纪检监察联系人 陈喜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15037180152
其他说明
询 价 标 的 1
物资名称 电动单梁起重机
规格型号 LD 10t 26m
定货要求 起重量为10T,跨度为28.5m,起升高度为7m
采购数量 2
计量单位 台
交货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下构钢筋加工场 交货日期 2024年7月30日设备到场
备注
采 购 要 求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7-25 10:00:00 标的类型 设备
收货人 吕洪垚
收货电话 18349226365 交货方式 汽运
对 供 应 商 要 求
保 证 金 0 金 额
缴
费
项目审批后自动创建
账
号
开
户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行
收
款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人
结
算
设备到场后根据采购合同开票结算 方
式
发
票
专票
种
类
支
付 付款周期:货物到达施工现场,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款的2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后30个
条 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款的2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款的20%;设备安装调试 件 验收合格之日起9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款的20%,买方留合同设备款的20%,12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要
求
资
投标人基本情况 质
名
称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
有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相应设备的生产、安 要 装许可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设备制造商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安装许 求 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制造商须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设备安装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 资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4.投标人业绩:投 质 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2022-2024年的销售业绩。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 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至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 明 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
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
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要
求
资
营业执照 质
名
称
要
求
资
经营类型包含相应设备的采购资质 质
说
明
要
求
资
生产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质
名
称
要
求
资
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 质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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